当前位置:百科知识 > 税法(Ⅱ)

问题描述:

[单选] 2008年度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使用面积为8000平方米的土地,该土地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甲企业使用其中的4/5,乙企业使用其中的1/5。除此之外,经有关部门批准,乙企业经批准,在2008年1月份新征用非耕地6000平方米。甲乙企业共同使用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乙企业新征土地所处地段的年税额为2元/平方米。2008年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是()。
A.甲企业纳税25600元,乙企业纳税18400元 B.甲企业纳税25600元,乙企业纳税17400元 C.甲企业纳税48000元,乙企业纳税24002元 D.甲企业纳税48000元,乙企业纳税12000元
参考答案:查看
答案解析:
☆收藏

随机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