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某外籍专家甲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于2009年2至11月受聘在华工作。该期间甲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人民币28000元;另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住房补贴人民币5000元,已知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4800元/月,全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070,速算扣除数为1375,甲在中国期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元。
A.31750
B.43750
C.44250
D.5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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