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26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A.1.4%
B.1.5%
C.1.6%
D.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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