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误将自己的事务作乙的事务来进行管理,支出费用200元,则()
A.构成无因管理,甲可请求偿还费用
B.不构成无因管理,甲无权请求偿还费用
C.不构成无因管理,但甲主观上是为了乙的利益,可以请其偿还
D.构成无因管理,但该事务是甲自己的,不能请求偿还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某公司2008年购进一处房产,2009年5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60万元。该房产原值3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该公司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多少万元。
下一篇:缔约能力
- 我要回答: 网友(3.142.198.108)
- 热门题目: 1.《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的法 2.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作价方 3.经过法定程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