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张某是某村村民,在村中有宅基地一处。张某后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一直在该村居住。现在张某以非农业户口为由,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将原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出售给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城镇非农业人口居民的,其用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土地登记。该村村委会认为该宗地为集体所有土地,由此引发双方土地权属争议。经调查,张某的宅基地在该镇该村范围内,土地改革时期,该宅基地曾办理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张某的宅基地也未被国家征用(收);1988年,该市该区人民政府为张某颁发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再次对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了确认,张某也一直未对领取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提出异议。该土地权属争议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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