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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问答] 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 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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