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子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项是错误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入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李某涉嫌贪污罪,在法庭审理中,下列哪些事项不必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下一篇:案情( )被告人胡某,因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生效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请回答以下问题( )胡某的刑罚如何执行?
- 我要回答: 网友(18.222.110.231)
- 热门题目: 1.乙死亡后,丙银行是否有权请求 2.对仇某死亡应当如何赔偿? 3.根据国际环境法的有关原则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