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多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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