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填空]
刘腾辉是城关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平时住校就读。为了解决学生就餐时的喝水问题,城关小学规定,各班级学生轮流值日,以两人为单位用铁桶为所在班级抬开水。2014年某天,刘腾辉与另外一名同学在抬水回来的途中,不慎被绊倒,刘腾辉的前胸及右上臂皮肤被烫伤。()请用相关教育法律知识分析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请你谈谈学校应该怎样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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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元旦前夕,学校决定12月31日下午2点半放学(比平时提前1小时)。12月28日,学校将临时变动放学时间的一通知提前写在教室的黑板上,让学生们向家长转告,但7岁的陈某忘记将学校提前放学的通知告诉父母。家长不知变故,没有按照变动后的时间提前到接车点来接孩子,陈某准备自己回家。走到路中央时,他被一辆急速驶来的大货车撞倒,当场死亡。本案除了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外,学校需要负责任吗?
下一篇:小芳今年12岁;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 )“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帮你妈赚钱吧!”小芳听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但她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的爸爸说( )“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 )还不如早点打工挣钱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我说了算。”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为什么?老师的做法对吗?为什么?请运用教育法律知识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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