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2004年8月11日中午13时,消费者王某到某洗浴中心洗澡,因桑拿室木格地板间隙过大,造成脚趾卡住身体失去平衡当即摔倒在地板上,导致右腿部骨折,后被朋友送到该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一个半月,医疗费用计一万余元。出院后,王某多次找到该洗浴中心有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赔偿。但该中心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解决,王某在身体和精神遭受双重打击的情况下,向消协投诉。该中心有无责任,应不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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