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被告人何某(某县工业局技术助理工程师)鉴于市棉织厂设计任务紧急,再三求助,答应利用业余时间帮其设计,但须向领导打招呼且要求付给设计费8000元。经其所在工业局局长同意后,何利用早、晚和星期天的时间完成了棉织厂漂染车间的建筑设计底图27张,并先后深入工地6次修改设计和商量材料质量更换问题。事后该厂按何某要求支付了设计费,何某的行为属于()。
A.受贿罪
B.滥用职权
C.贪污罪
D.按劳取酬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 )社会组织有通过诉讼违法收受财物等牟取经济利益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收缴其非法所得、予以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社会组织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向登记管理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由其依法处理。()
下一篇:1984年4月,蒋某(某乡党委书记)、何某(乡党委副书记)为乡办金属压延厂采购原料,找到同乡邵某(市农业机械局供销经理部物资计划员),邵某表示支持,同时提出( )“住房困难,请求帮助解决。”基于邵某主管黑色金属材料,蒋、何决定按邵的要求为其建房,由乡政府支付建房款9840.00元。邵即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厂介绍加工业务,给其套购、非法调拨国家计划钢材40吨,使该厂从中赚取收益l0万余元。案发后,蒋、何两人为庇护邵某非法补订协议,订立功守同盟。两人的行为构成()。
- 我要回答: 网友(13.59.195.78)
- 热门题目: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团体、新 2.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向 3.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审判